FAQ /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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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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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計畫申請資格為何?展開問題1答案關閉問題1答案問題1答案:
計畫申請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本公司。
2.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為正值。
3.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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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
計畫申請的受理方式為何?展開問題2答案關閉問題2答案問題2答案:
計畫採隨到隨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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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
計畫總時程最長為幾年?展開問題3答案關閉問題3答案問題3答案:
計畫時程最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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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4:
計畫起始日期是以何時開始?展開問題4答案關閉問題4答案問題4答案:
計畫起始日依計畫核准函所訂期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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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5:
計畫書之撰寫有沒有特別的規定?展開問題5答案關閉問題5答案問題5答案:
本計畫申請須知中附有完整之計畫書格式及撰寫注意事項,廠商計畫申請時均應依規定格式撰寫。相關資料可由能源署網站或至業界能源科技專案網站查詢或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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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6:
研究紀錄簿與工時卡是否有固定的格式?是否所有人員均需填寫?展開問題6答案關閉問題6答案問題6答案:
研究紀錄簿與工時卡並無固定的格式,申請須知上所附之格式僅為參考範本之用。所有參與計畫之成員均應填寫,本署得隨時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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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7:
申請文件應備資料中「最近3年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若本公司會計帳未經過會計師簽證,是否符合?展開問題7答案關閉問題7答案問題7答案:
公司若無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則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資產負債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影本取代。
公司於計畫申請當年度始登記成立者,得以公司設立登記資本額查核報告書,以及最近一期會計師期中查核/核閱報告或申請前一個月之自編財務報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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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8:
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是否可以影本交付?展開問題8答案關閉問題8答案問題8答案:
可以以影本交付,惟須於影本上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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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9:
無形資產引進費及委託研究是否有比例之限制?展開問題9答案關閉問題9答案問題9答案:
為確保計畫自主性,無形資產引進費及委託研究兩項經費合計,以不超過計畫補助經費40%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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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0:
若公司已與國外簽訂技術授權合約,且此無形資產為此次申請計畫之重要技術項目,是否仍可編列於計畫書中申請補助?展開問題10答案關閉問題10答案問題10答案:
本計畫為鼓勵將國內外之關鍵技術落實國內產業應用,申請計畫可編列無形資產引進費項目,惟計畫補助經費無法追溯認定已實質發生或已簽約執行者,因此若公司已與國內外技術提供者採授權方式引進無形資產者,其授權期間超出專案計畫核准執行期間,應核減非計畫期間所應分攤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