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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署業界能專計畫

IDEAS / 計畫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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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申請資格

  1. 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本公司。
  2.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為正值。
  3. 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計畫內容

所提出之計畫內容,應符合本署公告之研究重點推動項目。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時,經濟部能源署得公告停止受理業界能專計畫之申請。

其他相關規定事項請參考下方“檔案下載”之文件。

計畫類型

  1. 大型計畫:總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2. 一般型計畫:總經費未達新臺幣5,000萬元。

申請經費

  1. 計畫期程為3年以內。計畫之補助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2. 計畫經費應與公司最近3年相關研究發展經費相當或與營業額之比例應在合理範圍。
  3. 為確保計畫之自主性,無形資產引進及委託研究2項經費合計,以不超過計畫補助經費40%為原則。

受理方式

  1. 受理期間:隨到隨受理,年度採6批次辦理審查作業。
  2. 申請方式:至「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計畫書電子檔,自系統下載及列印申請資料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將用印後正本文件連同應備資料以公文方式送至計畫辦公室。
  3. 送件地點:業界能專計畫管理辦公室(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6樓之8)
    服務電話:(02)6605-7562

申請應備資料如未符合規定,經濟部能源署或其委託之法人或團體得通知限期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