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EAS / 計畫介紹
:::
申請說明
- 發布日期:
- 瀏覽人次:702
申請資格
- 國內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本公司。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為正值。
- 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計畫內容
所提出之計畫內容,應符合本署公告之研究重點推動項目。當年度補助經費用罄時,經濟部能源署得公告停止受理業界能專計畫之申請。
其他相關規定事項請參考下方“檔案下載”之文件。
計畫類型
- 大型計畫:總經費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 一般型計畫:總經費未達新臺幣5,000萬元。
申請經費
- 計畫期程為3年以內。計畫之補助比例,最高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 計畫經費應與公司最近3年相關研究發展經費相當或與營業額之比例應在合理範圍。
- 為確保計畫之自主性,無形資產引進及委託研究2項經費合計,以不超過計畫補助經費40%為原則。
受理方式
- 受理期間:隨到隨受理,年度採6批次辦理審查作業。
- 申請方式:至「線上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資料及上傳計畫書電子檔,自系統下載及列印申請資料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將用印後正本文件連同應備資料以公文方式送至計畫辦公室。
- 送件地點:業界能專計畫管理辦公室(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6樓之8)
服務電話:(02)6605-7562
申請應備資料如未符合規定,經濟部能源署或其委託之法人或團體得通知限期補件。
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