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 常見問答
會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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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已有設備計畫開始日之帳面價值應如何計算?展開問題1答案關閉問題1答案問題1答案:
應以報稅用之財產目錄上未折減餘額,推算至計畫開始日之帳面價值,且須加註財產編號於該項研發設備品名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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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
專案計畫所使用之設備因金額在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限額內或使用年限未滿2年者,依據目前稅法規定列為雜項購置者,此種費用可否列報為消耗器材及原材料?展開問題2答案關閉問題2答案問題2答案:
如其性質上屬於設備者,不得列報為消耗器材及原材料。
以電腦為例,依目前稅法規定,金額在8萬元以下可列為雜項購置,然目前許多電腦價位在8萬元以下,公司帳載雖可列為雜項購置,但其性質上仍屬設備,故不得列報為消耗器材及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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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
維修項目為保固合約所列不保固項目,公司所發生之維護費可否報支?展開問題3答案關閉問題3答案問題3答案:
因一般購買設備之合約,通常不保固項目為不當使用造成之損壞及一般性耗材,因此在保固期內所發生的維護費,不可報支為專案計畫維護費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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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4:
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因專案計畫除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驗證等其他之事由,例如機器採購、拜訪上下游廠商、參展等所發生之差旅費可否列報於國內差旅費?展開問題4答案關閉問題4答案問題4答案:
國內差旅費報支係以專案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因無形資產引進、委託研究、驗證及因計畫開發所需至本計畫聯合執行廠商出差,所發生之差旅費為原則。因此機器採購、拜訪上下游廠商、參展等所發生之差旅費,不得列報於國內差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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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5:
無形資產引進、委託研究、驗證費的付款可否透過關係企業或其他廠商支付?若公司對該技術提供者或轉委託對象有其他債權時,可否採取債權債務互抵的方式處理?展開問題5答案關閉問題5答案問題5答案:
為維持專案帳務之完整性,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驗證費,應直接付款給計畫書所列對象,並且取得支付證明,不可透過關係企業或其他廠商支付,亦不可採取債權債務互抵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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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6:
顧問、專家費報支應提供之憑證?展開問題6答案關閉問題6答案問題6答案:
1.顧問、專家之聘書、合約書或其他足以佐證其勞務內容及勞務提供期間之其他資料。
2.顧問、專家之收款收據(應書明受領事由、受領人名、地址、身份證編號,由受領人簽名或蓋章)。
3. 內部記帳傳票
4. 支付顧問、專家費之支票影本及銀行支票存款對單、或銀行轉帳、匯款等支付證明。
5. 支付顧問、專家費所開立之扣繳憑單。
6. 扣繳稅額繳款書。
7. 涉及外幣支付時,應檢附當時之外幣匯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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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7:
所編列之顧問、專家費已取得該顧問或專家之收據,但支付給其所服務之公司或單位,或由其擔任負責人之公司,是否符合本計畫之列報規定?展開問題7答案關閉問題7答案問題7答案:
顧問、專家費係屬專案計畫「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因此必須提供之憑證,為由其個人所簽名之收據,亦應直接付款給該個人,任一條件不符合,均不符合專案計畫之認列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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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8:
國內差旅費報支時是否有人天數之限制?展開問題8答案關閉問題8答案問題8答案:
依據計畫會計查核準則規定,本計畫差旅費審查以出差人員、事由及地點及憑證是否齊全並符合規定為重點,並未對計畫人天數(人次×天數=人天數)設上限,但若與計畫原編差異甚大,建議應以申請變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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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9:
設備維護費可否報支公司內部人員提供維修之人事費分攤?展開問題9答案關閉問題9答案問題9答案:
維修工資以外來憑證為限,公司內部人員自行提供維修服務者,不得列入專案計畫之維護費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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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0:
消耗性器材或原材料實際用量明細表及計畫預定用量比較表何時應編列?用途為何?展開問題10答案關閉問題10答案問題10答案:
消耗性器材或原材料實際用量明細表及計畫預定用量比較表係用以統計所列報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之項目及數量,作為審核所列報消耗性器材或原材料之項目及數量是否符合計畫核定內容之參考,公司可以利用每月所編之消耗性器材或原材料費明細表,依品名排序後編製該比較表,若耗材用量經技審委員查核認定應核減者,將同時核減其相關經費,因此消耗性器材或原材料實際用量明細表及計畫預定用量比較表每次帳務查核均應提供。